
逾期不改火患 加油站被责令停业
来源:乐山市消防支队
对象:井研县金山加油站及其法人代表叶某。
事由:逾期未整改火灾隐患。
经过:去年,井研县消防部门在组织人员对辖区单位场所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县金山加油站的油罐与周围建筑的防火间距不足。消防监督人员遂向该加油站填发并送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加油站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存在的火灾隐患。今年8月,消防部门按期派员对该加油站的火灾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发现该加油站未整改。
处理:消防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依法责令该加油站停产停业,并对其法人代表叶某处以了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信息提供:瞿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