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批复龙岩天宇联合建材4500吨/日熟料水泥生产线带纯低温余热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 |
闽环保监〔2007〕98号 龙岩天宇联合建材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龙岩天宇联合建材有限公司4500吨/日熟料水泥生产线带纯低温余热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和要求审查的函收悉。经组织专家审查,并征求龙岩市环保局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专家和龙岩市环保局审查意见,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水泥行业政策、清洁生产要求和当地用地规划。在新罗区政府按承诺书所作承诺完成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的居民住宅,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通过关闭岩山福利水泥厂等四家水泥企业的削减量中得到调剂,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前提下,同意在龙岩市新罗区岩山乡元青村建设龙岩天宇联合建材有限公司4500吨/日熟料水泥生产线带纯低温余热发电项目。 二、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1. 本期项目生产线各排尘点应选用运转可靠、高效的除尘设备,各物料库顶(底)等其它粉尘污染源应安装除尘设施,确保全厂含尘废气经处理达标后排放,各排气筒高度应符合要求。除石灰石外其它原料堆场应采取封闭措施,物料的处理、输送、装卸和贮存过程应采取封闭措施,控制粉尘的无组织排放。 2.合理布置生产设备,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采取加装隔声罩、消声器等综合隔声降噪减振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和区域环境噪声达标。加强厂区景观建设和绿化工作,美化环境。耐腐蚀泵 3. 厂区实行清污分流,生产废水经处理达标全部回用,用于浇灌,实现零排放,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92)后用于浇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废应全部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应及时清运。 4. 本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确定为 5. 规范化建设排污口,窑头废气排放口应安装烟气颗粒物连续监测装置,窑尾废气排放口应安装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连续在线监测装置,并与省、市环保部门联网。 6. 加强汽车运输的日常管理,减轻物流运输过程产生的噪声和粉尘对公路沿线环境的影响。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尽量减少土地占用和对植被的破坏,严格落实防止水土流失的措施。施工时应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不得扰民。 石灰乳泵 三、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允许排放量 1. 废气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04)中表2、表3标准要求。 2.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 12348-1990)Ⅱ类标准。 龙岩天宇联合建材有限公司4500吨/日熟料水泥生产线带纯低温余热发电项目主要污染物允许排放量:二氧化硫≤179.38吨/年,烟(粉)尘≤750.907吨/年。新增二氧化硫、烟(粉)尘排放量由拟关闭岩山福利水泥厂、新罗区东岩水泥厂、龙岩聚堡水泥厂、龙岩云雁建材有限公司等4个水泥厂腾出的总量调剂解决,列入关停范围的生产线应在本项目建成投产前停止生产,并作为本项目的验收内容。 四、你公司应向当地规划部门报告,控制项目周围土地使用,落实卫生防护距离。 水泵 五、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按照报告书及批复要求逐项落实有关环保措施,提高清洁生产能力,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及环保管理制度,杜绝事故性排放,确保各项污染物的稳定达标排放。项目建成后应依法及时向我局申请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手续。 二ΟΟ七年十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