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文本方式查看主题

-  国际泵阀采购论坛-泵水泵油泵螺杆泵液下泵离心泵阀阀门采购阀门销售泵阀论坛  (http://www.pvwww.com/pvbbs/index.asp)
--  泵市场论坛  (http://www.pvwww.com/pvbbs/list.asp?boardid=3)
----  [注意]温州新西山实业有限公司造假冒"西山牌"水泵!  (http://www.pvwww.com/pvbbs/dispbbs.asp?boardid=3&id=2328)

--  作者:qq444444
--  发布时间:2007/5/25 12:22:29
--  [注意]温州新西山实业有限公司造假冒"西山牌"水泵!

   温州新西山实业有限公司造假冒"西山牌"水泵!

    现在全国市场上销售的"西山牌"水泵都是温州新西山实业有限公司假冒制造的,该公司的所有产品也都是原浙江西山泵业有限公司(已解散)所生产的产品.如果有哪家销售单位在销售"西山牌"水泵,浙江西山泵业有限公司清算组将其起诉至法院法办,也将被赔偿损失.


--  作者:goodpump
--  发布时间:2007/5/25 13:14:19
--  
啊???
--  作者:goodpump
--  发布时间:2007/5/25 13:14:55
--  

不会那么晕吧?

西山公司倒闭了?


--  作者:管道泵不管家
--  发布时间:2007/5/28 18:04:31
--  
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  作者:qq444444
--  发布时间:2007/7/4 23:25:13
--  
后母继子为股权对簿公堂 法院判决一家族企业解散

亿元遗产纠纷“打倒”西山泵业


http://www.wzwb.com.cn/   2007年01月10日 16:03
 

  本报讯(夏海鹏)曾是温州市重点企业、纳税大户的“西山泵业”生命“垂危”。昨天,对簿公堂的两大股东接到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解散浙江西山泵业有限公司、上海西山泵业有限公司。

  浙江西山泵业有限公司,创建于1980年,是一家集开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温州高新技术企业,年产值达8000万元。该公司的发明专利产品磁力驱动循环泵,曾获得布鲁塞尔第46届尤里卡世界发明金奖。

  好好企业,为什么要被强制解体呢?缘起该家族企业的两大股东陈女士和大吴因遗产继承纠纷。陈女士与大吴同是一家人,陈系大吴的继母。2001年,陈女士的丈夫、即大吴的父亲吴先生在一起意外事故中辞世。此后,陈女士与大吴在吴先生的遗产分配、企业经营管理等问题上产生纠纷。

  2003年,陈女士将大吴告上法院,要求将标的为5800多万元的企业资产进行析产,便于由她独立经营,同时请求法院对吴先生留下的价值3942万元的住房等遗产进行分割。当时,仅这两项有形资产的诉讼标的就合计达到近亿元。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陈女士和大吴等分两公司81.5%的股权,吴先生的另两个子女等分余下的18.5%的股权。大吴未上诉。

  但是,当陈女士和亲生儿子小吴要求办理变更公司股权手续时,一直未能如愿。并且,陈女士认为,他们还不能查阅公司的财务账目,其权益已经被大吴剥夺。陈女士和大吴的纠纷越来越深,期间,双方还两次发生肢体冲突,造成人员受伤、企业长时间停电,不能正常生产。陈女士认为,公司股东之间矛盾很深、已经失去了最起码的信任。于是,她向温州市中院起诉,要求解散两家公司。结果,一审法院判决两家公司解散。

  而两家公司的董事长大吴不服判决,向浙江省高院上诉。他认为,自己没有转移公司的财产、专利和产品等,也没有剥夺陈女士等股东的权益,公司股权未能变更也不是他的责任。再说,企业年年盈利,两公司继续存在并不会使股东权益受到影响。即使有纠纷、出现僵局,还可以通过其他途径来解决,不能以诉讼途径解散公司。

  省高院审理后认为,两家公司经营管理正常,是大吴事实上单方面控制公司的结果,未能由此化解股东之间的纠缠,公司僵局的持续,无疑会造成各股东因陷入纠纷而遭受重大损失。在无法缓解僵局的情况下,两家公司合计持表决权50%的陈女士和小吴请求公司解散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并且,浙江西山泵业有限公司营业期限到2006年12月26日届满。于是,终审法院维持一审法院的判决,支持陈女士等解散公司的主张。

  一家知名企业就此解体,令人深思。有关经济专家认为,在以民营企业为主的温州,不少企业由家庭成员经营,应该以此为教训。否则,类似的股权和财产纠纷、以及企业解体有可能会在另一家企业重演。


--  作者:qq444444
--  发布时间:2007/7/4 23:26:43
--  

两大继承人矛盾难解 亿元遗产纠纷瓦解西山泵业


http://www.66wz.com   2007年07月04日 14:46
 
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温州网讯 昨天,由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成立的“浙江西山泵业有限公司清算组”,发出了“清算公告”,宣布对企业财产进行清算,并解散企业,并通知有关产权人申报债权。我市法律界权威人士称,因亿元遗产纠纷解散一家企业为全国首例。

  今年3月,“西山泵业”股东之一陈女士依据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向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解散“西山泵业”的申请。法院根据有关法律,指定由律师、会计师和“西山泵业”的股东组成清算组,全面接管“西山泵业”的财产、账册、文书和公章等,并清理该公司的财产等。

<script src="http://www.66wz.com/inc/model.js" type="text/jscript"></script>
<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script>

  陈女士是另一股东大吴的继母。2001年,陈女士的丈夫、即大吴的父亲老吴在一起意外事故中辞世。此后,陈女士与大吴在老吴的遗产分配、企业经营管理等问题上产生纠纷,两人一共打了8场官司。

  市中院最后宣判,陈女士和大吴等分两公司81.5%的股权,老吴的另两个子女即陈女士的儿子小吴、继女等分余下的18.5%的股权。大吴未上诉。后来。陈女士向温州市中院起诉,要求解散两家公司。结果,一审法院判决这两家公司解散。

  而这两家公司的董事长大吴不服判决,向浙江省高院上诉。他认为,自己没有转移公司的财产、专利和产品等,也没有剥夺陈女士等股东的权益,公司股权未能变更也不是他的责任。再说,企业年年盈利,两公司继续存在并不会使股东权益受到影响。即使有纠纷、出现僵局,还可以通过其他途径来解决,不能以诉讼途径解散公司。

  省高院审理后认为,两家公司经营管理事实上处于大吴单方面控制,未能化解股东之间的纠缠,公司僵局的持续,会造成各股东因陷入纠纷而遭受重大经济损失。在无法缓解僵局的情况下,两家公司合计持表决权50%的陈女士和小吴请求公司解散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并且,浙江西山泵业有限公司营业期限到2006年12月26日届满。于是,终审法院维持一审法院的判决,支持陈女士等解散公司的主张。(夏海鹏)
 
稿源: 温州网-温州晚报   编辑: 金道汉
<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script>